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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3-08-15 15:49   责任编辑:yishashi
报名开始:2023-08-15       报名截止:2023-08-25
根据工作需要,陆河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政府聘员(辅警)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,公开考试,择优聘用。
(一)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。
(二)实行公开招聘、规范程序、接受监督的原则。
二、招聘岗位、对象和条件
(一)招聘岗位、对象
年龄要求为:18-30周岁(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结束当日,即1992年8月24日至2005年8月25日期间出生)。详见《2023年陆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政府聘员(辅警)岗位设置表》(附件1)。
(二)招聘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品行端正;
2.政治素质好,保密观念强,热爱公安事业,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;
3.身体健康,体形端正,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,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,无传染病、无色觉异常、纹身、烟疤、肢体功能障碍,矫正视力均在5.0以上;
4.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、学历(学位)、专业、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技术、职(执)业资格等条件(详见附件1);
5.同等条件下,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、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、退伍军人、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、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;
6.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三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,不得报考:
(一)本人或家庭成员、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
(二)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;
(三)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
(四)编造、散布有损国家声誉、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;
(五)因吸食、注射毒品,卖淫、嫖娼,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;
(六)被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;
(七)被吊销律师、公证员执业证书的;
(八)被开除公职、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;
(九)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、从我县公安机关辞职未满3年的;
(十)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;
(十一)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。
四、报名
(一)报名时间
2023年8月21日8时30分至2023年8月25日17时30分。
(二)报名方式及地点
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,报名地点位于陆河县公安局信访接待室(陆河县公安局办证大厅旁边)。
(三)报名需提交的材料
1.《2023年陆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政府聘员(辅警)报名表》一份(附件2);
2.《考生诚信承诺书》一份(附件3);
3.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学历(学位)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4.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4张,并将照片(姓名命名)电子版发送到lhgazgs@126.com邮箱;
5.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。
报名表、考生承诺书一式一份,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4张(其中1张自行贴到报名表上,另外3张在背面写上本人姓名),其余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,原件经验证后当场退还报考人员。
(四)报名注意事项
1.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、准确,提供虚假报考资料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聘用资格;
2.对伪造、变造有关证件、材料、信息,骗取资格的,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;
3.报名材料递交现场工作人员审核,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才算报名成功;
4.报名材料经上交后不予退还。
(五)领取准考证
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其他事项另行通知,逾期未领取的,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。
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考试聘用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,请妥善保管。考生参加体能测试、笔试、面试、体检时,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(与报名时一致)。
五、考试
考试包括体能测评、笔试和面试。
(一)体能测评
体能测评设定为“合格”与“不合格”等次,测评成绩不折算分数,本次体能测评不进行复测或补测。考生应在身体状况许可的情况下参加,测评中因自身原因出现意外的,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本次体能测评参照《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(暂行)的通知》(人社部[2011]48号)执行。
男子项目为1000米跑、纵跳摸高;女子项目为800米跑、纵跳摸高。其中:1000米、800米跑的测评次数为1次;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。
体能测评两个项目任何一项不合格,则体能测评不合格,体能测评两个项目都合格方为合格者,并现场发放《面试通知书》。体能测评时间、地点等具体事项在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(http://www.luhe.gov.cn)和“平安陆河”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。
(二)笔试
1.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,笔试科目为《公共基础知识》,满分为100分,设合格线为50分。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《准考证》。
2.笔试结束,完成阅卷后公布成绩,笔试成绩、排名在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和“平安陆河”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。
(三)面试
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。
1.面试时间、地点,在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和“平安陆河”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。
2.在体能测评和笔试成绩合格通过的报考人员中,按笔试成绩1: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面试对象。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名次并列的,一并参加面试;若同一岗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,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。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,成绩满分为100分,设合格线为60分,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。
(四)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
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,具体方法为:考试总成绩=笔试成绩×40%+面试成绩×60%。
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。若同一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相同,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,成绩仍然相同的,再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排序确定名次。
考试总成绩有效期为8个月(自首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计算)。
六、体检和考察
(一)确定体检对象
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的名额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1:1确定体检对象,体检时间及有关事项将在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和“平安陆河”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。体能测评、笔试、面试任一科目缺考者均不能列为体检对象。体检费自理。
(二)组织体检
体检工作在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,体检标准参照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(试行)》组织实施,体检还需进行尿样毒品初步测试。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的,视作放弃体检,不得进入考察环节。
(三)考察
考察工作严格参照《关于印发<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>的通知》(粤人社发[2010]276号)、《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》规定进行考察。
七、公示
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,拟聘用人员将在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和“平安陆河”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。
八、聘用及管理
1.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,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,我局按有关程序与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,劳动合同期限3年,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(试用期为2个月,试用期含在合同期内)。试用期间,我局将组织岗前培训和工作能力考核,岗前培训或工作能力考核不合格的,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不予聘用。
2.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《陆河县政府聘员管理办法》(陆河机编[2019]72号)等文件规定执行。
3.聘用管理。对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,考核不合格,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,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对年度考核不合格者,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聘用人员进行处理,达到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,将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关系;聘用人员合同期满,经考核合格且聘用人员本人同意续聘的给予办理续聘手续;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,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。聘用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,其待遇按社会保险法相关政策规定执行。
九、递补
(一)本次公开招聘,报考人员如因下列情形之一出现岗位空缺的可递补:
1.在体检、考察、公示等环节自愿放弃退出的;
2.在体检、考察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;
3.在公示期间有异议且影响聘用的;
4.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;
5.首聘后6个月内解除劳动合同的。
(二)递补程序:我局征求报考人员本人同意后向县人社局提出申请,经县人社局同意后,在招聘单位同批次、同岗位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、考察人选。递补人员仍需进行体检、考察、公示等程序后聘用。
十、其他要求
1.年龄、基层工作经历、学历(学位)证书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、职(执)业资格证书、从业资格证书、居民户口簿、港澳台、国外学历认证等取得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首日。
2.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。
3.本次考试不举办、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,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。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、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、参考资料、上网卡等,均与本次考试无关。
4.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(与报名表上的手机号码一致)畅通,体能测评、笔试、面试等有关事宜将在“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和“平安陆河”微信公众号公布,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(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),如因个人原因无法通知的,造成后果自行负责。
5.报考人员若被聘用,须保证按时报到,否则作自愿放弃退出处理。被聘用人员原则上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年以上。
政策咨询电话:陆河县公安局政工室:0660-5529704;
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股:0660-5660172